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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不良反应小常识

发表时间:2023-11-17 10:24

1.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?
药品不良反应(英文Adverse DrugReaction,缩写ADR)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,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。药品无论是正常使用或非正常使用(如超量、误服等)都可能产生不良作用;药品不良反应只限于正常使用范围,而排除其他因素(如误用、超量等),这是基于药品管理的要求。
 
2.什么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?
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:(1)导致死亡;(2)危及生命;(3)致癌、致畸、致出生缺陷;(4)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;(5)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;(6)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,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。
 
3.什么是新的药品不良反应?
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。说明书中已有描述,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、程度、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,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。
 
4.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?
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,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、报告、评价和控制的过程。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,可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进行报告。
 
5.患者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?
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,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,症状严重的或者停药后不缓解的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、治疗。要向医生咨询,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,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。根据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81号)的规定,个人发现新的或者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,可以向经治医生报告,也可以向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,必要时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。
 
6.药品不良反应有哪些临床表现?
从总体上来说,药品的不良反应可能涉及人体的各个系统、器官、组织,其临床表现与常见病、多发病的表现很相似,如表现为皮肤附件损害(皮疹、瘙痒等)、消化系统损害(恶心、呕吐、肝功能异常等)、泌尿系统损害(血尿、肾功能异常等)、全身损害(过敏性休克、发热等)等。
 
7.如何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?
(1)避免滥用药物,减少合并用药的数量。
(2)选择适宜的给药方法,严格控制给药间隔、持续时间和疗程,防止蓄积性中毒。注意年龄、性别、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和个体差异;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。
(3)用药前仔细通读药品的不良反应谱,对新药尤应如此。在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,弄不懂时宜咨询医生或药师。
(4)对既往有药品过敏史、家族过敏史和特异体质的人群,对曾发生或可疑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应尽力防范。对易致过敏的药在用前宜进行皮肤敏感试验。
(5)一旦发生不良反应,宜立即去医院对症治疗,并酌情采用停用、减量或继续治疗的措施。